2008-11-08
新民晚报
说起老房子,人们的印象是破败、条件差,居民不堪忍受而希望尽快拆迁住新房,主要原因是多年来老房子没有修缮,中国的老房子多是砖木结构,年代久了,木头要烂、要朽,砖块会酥,不修就烂得更快。
我老家在苏州,住的也是砖木结构老房子。小时候每年春天清明刚过,谷雨季节的时候,巷子里就有泥水匠背着工具箱喊生意:“捉漏”,因为马上要到雨季了,屋顶漏了,要小修小补;到立冬时节,巷子里又有木匠喊生意:“修门窗,打油灰”,天气冷了,要堵风眼配玻璃。老房子三年一小修,七年八年一大修,二三十年要翻修,常修常新。而这些老房子自1949年解放以来,没有修过,这是因为整个国家穷,政府拿不出钱,老百姓更没有钱,再则这些老房子产权经过多次变迁,责职不明,更加上人口的急剧增加,原本一家一户的老宅,现在住进了多户。我家苏州老房子,原本三楼三底,前堂后厨房,我一家九人住,后来公私合营又搬进了四家,客堂变成了公用厨房,五个煤球炉,白墙都熏黑了,这种不合理的超负荷使用,人人都受不了,几十年下来,老房子已糟蹋得不像样了,我家宅后的花园1958年拆掉了,变成了工厂。房子成了公家的了,坏了烂了,个人也不会心疼。这种水深火热的居住条件,我有亲身体验。
欧洲许多旧城里的老房子,都用得很好,因为他们经常维修,老房子都更新了,安装了卫生设施,外表也是整洁漂亮。有人说欧洲的房子都是砖石结构,不容易坏。我去仔细看过,这些老洋房都有楼层,全是木梁、木楼板,屋顶也全是木屋架,上面铺木板再盖瓦。还有许多木梁木柱全部外露的房子,木头也会朽烂,关键是人家经常认真维修。德国的法律最严格,老房子的外墙七年要油漆一遍,你不做政府帮你做,问你收费,你不付,法律制裁。当然,对困难的住户,有一整套的补助办法。
我们有些人以为保护老房子就意味着还要永远住在这些拥挤、破败、设施条件差的老房子里,其实要保持原状的,只是少数的划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绝大部分的历史建筑都应在保护的基础上更新。当然,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保护要求,也要疏解过分拥挤的人口。对于这些问题,我国还缺少必要的资金和办法,更缺少相关的政策。以前只是拆了旧房盖新房,房地产的运作,有了利益驱动就全不顾老房子的历史价值和人文价值,以及传统历史风貌和风情。这次北京奥运会前北京市政府拨出了10亿元专项资金修缮了44条胡同,1474处老四合院,得到了国内外人士的好评。有了钱就好办,我想大家共同想点办法,筹集些资金,出台些政策,上海还有些老房子就有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