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3 扬州
扬州网讯:“几千年前古人就把‘城市’说得很透彻了!”3日下午,同济大学教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从繁体字的“城”字说开去,由表及里、循序渐进地展示着他的“城市发展中的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学术报告,精彩演讲激起阵阵掌声。
古城保护不能是“返老还童”
“现在一些地方对古城保护存在误区!”针对当前一些地区在古城保护中大拆大建的问题,阮仪三呼吁,古城保护是为了延续城市的文化,是让古城“延年益寿”,而不是让古城“返老还童”。阮仪三指出,目前许多地方错误理解保护古城就是恢复历史遗迹,重建古建,以致拆了真古董去建假古董。
欧洲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阮仪三说,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欧洲许多城市都遭到了很大的破坏,但其经济大发展时的城市建设中,许多被破坏的古城都恢复了原貌。
“对古建筑保护,要整旧如‘故’而不要整旧一‘新’!”阮仪三说,古城留存下一些城市的建筑、过去人们活动的场景,这些物质实体蕴藏了城市历史文化,是对城市文化最好的延续。
保护城市遗产不只“卖门票”
“保护城市遗产,不能狭隘理解为促进‘卖门票’。”阮仪三说。
阮仪三指出,一些地方将保护城市遗产片面理解为发展旅游资源,出现过度接纳游客以及盲目造“古”、搬“古”现象。
保护城市遗产确实可以带动经济发展,但其真正的意义在于留住城市记忆,珍藏民族文化。如丽江古城保存了我们建筑文化的精粹,未来建筑科技发展可以从中汲取灵感。
“现在,许多地方都晓得要保护了,也晓得申报世界遗产了。但当申遗成风,我就担忧了。因为凡是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地方,造成的深层次破坏是根本性的。”阮仪三说,为扩大内需,许多地方都准备上马一些新项目,其中城市改造将是重要方面,因此,当前的古城保护更具有积极意义。
保护和利用要遵循“四原则”
针对全国历史名城的保护现状, 阮仪三教授提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必须遵循整体性、原真性、可读性、永续性四个原则,做到修旧如故。
阮仪三说,整体性对城市非常重要。一个历史文化遗存是连同其环境一同存在的,不仅要保护其本身,还要保护周围的环境,特别对于城市街区、地段、景区,要保护其整体环境。桂林在独秀峰两边修建了高楼,对整体环境造成了破坏。
原真性也是古城保护中需要特别重视的。阮仪三认为,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原先的、本来的、真实的历史原物,保护它所遗存的全部历史信息,整治要坚持“整旧如旧,以存其真”的原则。奥地利的一座15世纪古城堡,残垣断壁,但是当地人将之原汁原味地保留了下来,他们认为“因为真实,残缺也是美的”,每年都有大量游客前往游览。
历史遗存留下了历史的痕迹,我们可以直接读取它的“历史年轮”,这就是古城保护中要注意的“可读性”。阮仪三说,可读性就是在历史遗存上应该读得出它的历史,就是要承认不同时期留下的痕迹,大片拆迁和大片重建不符合可读性的原则。
最后一点就是“永续性”。保护历史遗存是长期的事业,不能急于求成,我们这一代做不完下一代接着做,一朝一夕恢复几百年的原貌必然是做表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