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
2011年2月17日
“名人”故居保护为何总有遗憾?除了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之外,观念和资金的缺位也是重要原因。有关专家认为,保护好名人故居,不但要转变观念,还要善用民间力量。
市政协的调研报告中指出,目前,有少数政府部门对符合标准的名人故居和历史建筑迟迟不申报、不挂牌,怕挂牌后影响开发和建设;文物部门将名人故居列为保护对象后,有些部门感到与城市建设、旧城改造有矛盾,往往以规划配套为由,不予支持或拖延处理。
对此,市政协文史委副主任朱敏彦认为,保护名人故居应该与上海的转型发展结合起来。“保护名人故居是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增强城市魅力和影响力、提高市民素质的一个途径,不能一提发展,就想着地产开发、商业大厦。”
同济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阮仪三,被人们称为“古城守望者”,多年来努力促成平遥、周庄、丽江等众多古城古镇的保护。昨天,阮仪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名人故居的保护应当加快步伐,“但不能只躺在政府身上,要善于开拓民间力量,让社会各界都参与进来。”阮仪三介绍说,许多发达国家,文物、遗产保护的民间力量非常发达,甚至成为中坚力量。“比如英国,民间的资金占到了全国总投入的52%以上。有一家名叫‘国家信托’的基金会,英国海岸线30%以上的历史遗产和文物的保护都是由他们完成的,在做好保护的同时,国家也给他们开发和经营的权利。”
阮仪三认为,在政府部门的牵头下,上海完全可以尝试在这一方面多做些探索,比如成立相关的基金会,社会各界的认捐、认养等形式都是可以的,可以针对不同名人故居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本报记者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