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新闻晚报》
2011年08月02日
金山张堰镇政安弄24-26号是一栋已逾百年的“回”字结构老建筑,栏杆处有精美木雕,窗户有彩色雕花玻璃。但对居民岳慧芳来说,她体会不到这种韵味,更多的是担忧楼板腐朽、房体倾斜、似乎整个房子一推就倒。
在昨日的采访中,张堰镇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他们一直在加强对古建筑的修葺,如姚光故居、第一楼茶园等。但政安弄24-26号由于房屋性质有些特别,加上地方财力有限,致使修缮拖延。目前,他们已经派专业机构对该房屋进行鉴定,尽快拿出维修方案。(略)
建筑专家呼吁
相关制度尽快完善
“类似的老建筑如果修缮经费缺乏的话,一般到最后随着房屋状况越来越差,都会面临被拆迁的境地,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缺乏相关政策。 ”同济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阮仪三教授表示,只有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老建筑才有专门的经费对其进行修缮,国家级、省、市、县级的文物保护单位的经费又不一样。像政安弄24-26号这样的老建筑,没有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就缺乏专门的修缮经费。即使这幢房子被列为优秀历史保护建筑的话也于事无补,因为按照现有政策,优秀历史保护建筑归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管,而房管局也没有专门的修缮经费。
“从现存老房子的情况看,张堰镇算是保留得比较好的,有不少比较完整的老建筑。 ”阮仪三表示,在缺乏专项修缮经费的情况下,想对老房子进行修缮,可以号召居民出钱修,但现在住在政安弄24-26号内的是租户,所以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另外,也可以动员一些企业出资来进行修缮,这是不错的办法,但也有可能嗣后会产生产权纠纷。
“总之治本方法是,希望国家尽快出台相关对老旧建筑的更完善、合理的保护政策。 ”阮仪三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