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人民日报》曹玲娟
2012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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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坐拥632处、共计2138幢优秀历史建筑,历史建筑遗产数量如此庞大,如何保护,可不是个容易解决的问题。采取分类保护,审慎看待保护与利用,出台地方法规加以保障,这是上海给出的答案。老建筑有了怎样的新生态?上海经验该如何借鉴?
刚刚过去的6月9日是第七个中国文化遗产日,不少人再度提议“外滩申遗”,而上海市相关主管部门却反应“冷淡”:短期内,暂不考虑外滩“申遗”。上海市文物局副局长褚晓波说,“不管外滩‘申遗’与否,我们都有信心保护好一个原汁原味的外滩。”
上海的自信和冷静来自于已经取得的成绩:百年历史的杨树浦水厂成了自来水科技馆、圣约翰大学旧址上建起华东政法大学、马勒别墅老洋房变身精品酒店……为不同类型的建筑量身订制保护方式,是上海保护老建筑的做法。为之保驾护航的,是在实践中发展的保护理念和地方法规。
分类保护,度身订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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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利用,让老建筑“活”起来
坐拥中国保存数量最多、质量最精的近现代城市建筑,上海却对“申遗”态度审慎。
“外滩的这些老建筑都还在被使用,开咖啡馆、开画廊、开高级品牌专卖店的都有。但是按照‘申遗’的要求,这些建筑需要按照文物的要求来保护,这对于外滩及其周边的发展未必是最合适的。”著名古城保护专家、同济大学教授阮仪三态度鲜明,“外滩保护和合理利用是目的,申遗不是目的。”
况且,“上海保护老建筑的方式,并不只有‘申遗’这条单一途径。”褚晓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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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申遗”,也要用心保护好老建筑。“对很多地方而言,‘申遗’只是提高知名度的一种手段。上海的外滩真的没必要去‘轧闹猛’。”有专家直言不讳。
同济大学副校长伍江表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我们的责任。不管它是不是世界文化遗产,是不是文物保护单位,都不应该影响我们对它的保护。”
延伸链条,留住整体风貌
在城市记忆留存的各种矛盾冲突中,上海当然也有过不完美的抉择,但更多走的是一条不失精明的务实之道。
集中体现这一务实之道的,就是2003年上海出台的《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条例》已成为上海实施分类保护的地方法规保障。“根据实际情况来,同样是外滩的老建筑,汇丰银行实施最严格的一类保护,和平饭店就是二类低一点。”李孔三介绍。
不要以为《条例》只注重“灵活性”,“它有效延伸了保护链条,这也是全国第一部有关保护历史街区和建筑的法规。”褚晓波说,“不仅仅要保护单个建筑,还要保护整条街道,还有街道旁边的行道树,乃至整片街区风貌。”
山阴路、溧阳路、衡山路、武康路……依据该《条例》,上海有64条道路将进行整体规划保护,即道路红线永不拓宽,而且街道两侧的建筑风格、尺度要保持历史原貌,行道树等道路空间重要组成部分也受到保护。
依据该《条例》,2004年,经过对中心城区内有历史文化风貌价值、较完整成片地区的系统调查与研究,上海市政府正式批准了1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总面积达27平方公里。这12个风貌区内的建筑,或记载着世界建筑的精髓,或演绎着海派石库门的精致……
“一个历史文化遗存是连同其环境一同存在的,不仅要保护其自身,还要保护其周围的整体环境,这样才能体现出历史的风貌。”阮仪三说。
2011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文物局对上海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表示,上海的保护工作是全国50多个受检城市中最好的之一。
“我们所有的工作,所有在经济、民生、发展与保护之间的衡量,都是为了能保护好这座城市的个性和特征,而城市的个性和特征,就是城市文化的体现。”褚晓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