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2018《北京市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到2018年末,完成BIM应用基础标准,建设一批BIM应用示范工程,推进BIM试点及推广应用。到2019年末,基本建立适应BIM应用和发展的配套政策、地方标准、技术体系和市场环境,培育一批全生命期BIM集成应用的示范工程。到2020年末,形成较为成熟的BIM应用配套政策和市场环境,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型建筑、装配式建筑、申报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为主,全面推广全生命期BIM应用。培育和扶持一批建筑行业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以及特级、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掌握并实现BIM与企业管理系统和其他信息技术的一体化集成应用,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
2018《关于加强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示范工程管理的通知》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建设工程中的广泛应用,促进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加强、规范北京市BIM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工作。
《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白皮书(2019)》在第二部分市级主要措施中,明确提出加强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围绕示范工程总结经验,大力推广BIM应用。
2019《关于加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全过程管控的通知》通知要求推广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设计施工全过程应用。
上海
2016《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推广“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中分阶段目标如下:至2017年,初步建立BIM技术应用政策与市场环境,BIM技术在一定规模的政府投资工程中普遍应用;到2020年,工程参与各方BIM技术应用能力和协同建造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筑全生命期建造模式深入应用,建立基于BIM技术的工程大数据应用模式,管理效益和工程质量大幅提高。到2020年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应用BIM技术,实现政府投资项目成本降低10%,项目建设周期缩短5%。
2017《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加大 BIM技术应用推广力度,加强应当实施 BIM技术 应用的建设工程项目各管理环节的监督管理,保证BIM技术应用落地。推广应用范围为:总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或者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各区政府及特定区域管委会规定的上述范围外的建设工程。其中经论证不适合应用BIM技术的除外。
2017《关于促进本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是传统二维设计建造方式向三维数字化设计建造方式转变的革命性技术。要注重整体规划与分步推进、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深入推进BIM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应用,创建国内领先的BIM技术应用示范城市。坚持以重点功能区域为依托,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结合国际和国家标准,加快编制符合本市实际情况的BIM技术应用、数据交换、模型交付、验收归档等导则和标准体系。研究建立基于BIM技术的土地出让、项目立项、设计方案、招标投标、竣工验收、审计和归档等全流程闭合式的审批和监管模式,探索建立基于BIM技术的建设管理并联审批平台,健全与之相匹配的管理体制、工作流程和市场环境。引导参与建设各方建立基于BIM技术的协同管理平台,转变项目管理方式和生产方式。推进BIM技术与工业化和绿色建筑融合,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信息化和智慧化水平。到2020年,本市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应用BIM技术,实现政府投资项目成本下降10%以上,项目建设周期缩短5%以上,全市主要设计、施工、咨询服务、运营维护等企业普遍具备BIM技术应用能力,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阶段应用比例不低于60%。
《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办法指出大力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BIM技术。加大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BIM技术的推进力度,对实施建筑师负责制并采用BIM技术正向设计的项目。建设单位和建筑师团队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有关手续。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可在设计方案审批后,先行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可先行发放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后置,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
2018《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细则》细则指出: 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或委托符合要求的项目管理单位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提升项目管理专业化水平。勘察、设计单位应当积极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开展正向设计,增强基于 BIM 技术的各专业协同设计、各性能模拟分析、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成果审核等应用能力,提高设计质量和设计效率。
山西省
2017《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设计单位要转变设计理念和方式,积极应用和完善标准化设计,优先选用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的部品部件,积极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提高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
2017《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培育数字建造能力。充分发挥设计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先导作用,大力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设计、生产、施工、装修、运行维护等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努力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促进传统建造模式向设计三维化、构件部品化、施工装配化、管理信息化、服务定制化的现代化建造方式转变。到2020年末,我省建筑行业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以及特级、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掌握并实现BIM与企业管理系统和其他信息技术的一体化集成应用,鼓励新建国有投资大中型建筑、申报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公共建筑集成应用BIM技术。
2017《山西省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的指导意见》工作重点中要求全面提升BIM应用能力,建筑及相关行业在建设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推行BIM技术运用,鼓励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作为BIM技术应用试点,同时在贯彻国家BIM 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省的相关标准建立BIM技术标准体系。
2019《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将《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作为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2019《山西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服务费用计价参考依据(试行)》将技术应用服务费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单独列支,取费基价按照设计施工运维三阶段应用与各个单阶段应用规定了不同的取费价格。
湖北省及武汉市
2017《市城建委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工作的通知》武汉通过试点,分阶段、分步骤推行BIM技术。到2018年底,制定推行BIM技术的政策、标准,建立基础数据库,对装配式建筑采用BIM技术进行试点,试点BIM技术建设项目监管方式,总结BIM技术应用情况。到2019年6月底,全部装配式建筑优先采用BIM技术。到2020年末,以下新立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集成应用BIM的项目比率达到90%。与2015年国家《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文件接轨。
2018《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二十条意见》鼓励创建精品工程,大力推进先进建造方式、智能设备、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术的研究应用,通过建设科技项目计划和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加强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和先进工法的推广应用。
2018《武汉市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鼓励设计单位使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规划方案批准意见书中批复的楼层平面外墙装配式部分建筑面积和装配式建筑主要指标要求进行设计,应有设计专篇,其设计深度应符合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定。
合肥
2019《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加大BIM技术应用力度。出台我市装配式建筑BIM技术应用手册,推进BIM技术在装配式建筑规划、设计、生产、施工、运行维护等环节应用,实现全过程数据共享。凡一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及社会投资大于10万平方米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应全面应用BIM技术。逐步建立适合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装配式建筑工程管理模式。
深圳
2019《关于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加快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通知》
为提升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的信息化水平,应用 BIM 技术是迈出的第一步。《通知》的基本思路可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区政府投资项目应用 BIM 技术做出规范化的要求,明确了 BIM 技术的应用范围,提出建设环节中的 BIM 应用要求,充分发挥了区各部门对各环节应用 BIM 技术的监督管理作用,保证 BIM 技术的实施落地;另一方面引导 BIM 技术在区政府投资项目的良性发展,通过取费参考标准以及一系列激励措施提高各参建方应用 BIM 技术的积极性。